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沧县旧州镇 |
联系人 |
李强 |
用人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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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杨震、王晨池;调查时间:2016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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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王铁、刘占江、王晨池、吕少彬;采样时间: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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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刘建宏、刘江宇、王晨池、王铁杨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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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李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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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溶剂汽油、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的浓度均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噪声强度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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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建议: (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3)进行周期性防腐时应注意防护,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若外包给其他公司应注意承包方是否有能力进行作业,并要求作业人员严格按标准佩戴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