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信息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业绩信息 > 正文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更新时间:2017-01-23 11:08:00点击次数:522次字号:T|T

用人单位名称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

地理位置

唐山古冶区卑家店乡

联系人

施华

用人单位简介:
该项目定员4人,年处理污泥4.65万吨。

现场调查人员:王晨池、王小芳;调查时间:20170809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
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甲烷、苯、甲苯等芳香烃、烷烃、环烷烃、烯烃、甲醇等醇类、酯类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项目属于“危险废”。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关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只要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结合类比企业实际运行情况,确定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可以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在建设项目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的前提下,建设项目总体布局、辅助用室、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从技术、工艺方面综合分析切实可行。同时对类比企业进行了详细调查,并选取了两个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类比企业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同时。由类比企业提供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可知,类比企业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历次的职业健康检查中未发现职业病患者。建设项目通过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后,预计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要求,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可得到有效的控制,职工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

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本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项目可行。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