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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年产60万台汽车天窗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更新时间:2017-11-28 15:35:00点击次数:430次字号:T|T

建设单位名称

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60万台汽车天窗项目

地理位置

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北大街(徐)199

联系人

李红彬

用人单位或项目简介:
该项目定员400人,年产年产60万台汽车天窗项目。

现场调查人员:刘占江、赵向阳;调查时间:201797

现场采样人员:刘占江、吕少彬;采样时间:2017111-2017113

检测人员:刘建宏;检测时间:2017111-2017117

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陪同人:李红彬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乙二醇、丁酮、异丙醇、噪声、工频电场

依据检测结果,接触化学毒物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规定。噪声大部分强度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其中装配PA20工位噪声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与配件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局安健[201273号)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加强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防护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护。

2)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督促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监督、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应包括全部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4)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的要求,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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