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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白合水泥灰岩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更新时间:2017-06-27 15:30:00点击次数:443次字号:T|T

建设单位名称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白合水泥灰岩矿

地理位置

唐县白合镇白合村

联系人

张红军

用人单位或项目简介:
该项目定员48人,矿山生产能力为40.0×104t/a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刘占江、赵向阳;2017.04.14

现场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时间:王铁、吕少彬 2017.04.11-13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刘江宇、王梦华2017.04.11-14

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陪同人:张红军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灰石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氮、SO2;物理因素: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局安健[201273号)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职业病的发病具有隐匿性、长期性及个体差异性,决定了职业卫管理工作需长抓不懈。本评价组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防护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护。

2)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督促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监督、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应包括全部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4)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的要求,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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