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保定中茂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建霸州至保定天然气输送管线及分输站、门站、压缩天然气母站工程 |
地理位置 |
起自陕京二线37#阀室霸州分输中心站,止于保定门站,途经霸州市、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徐水县、清苑县和保定市规划区 |
联系人 |
戴震 |
用人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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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王小芳、王晨池、赵向阳;调查时间:2017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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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刘占江、王铁、呂少彬、王晨池;采样时间: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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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王铁、刘占江、刘江宇、呂少彬、王晨池;检测时间: 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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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戴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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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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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建议: (2)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或应急救援设施应加强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止使用。 (3)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每年的再教育培训,合格证到期后应进行复训。 (4)公司要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告知外包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5)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定期对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中需要复查的人员进行复查。 (6)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7)维修人员在检修、抢修设备时,可接触到高浓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尤其是设备抢修时,偶然性较强更需注意个人防护。在限制性空间(如罐、釜等)进行维修、清理作业时,实行两人监护制度,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做好配合,不准擅离职守,时刻注意操作者动态,防止中毒窒息、中暑等事故的发生。 (8)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不作为应急使用。 (9)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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