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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贝蒂斯风电配套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5-11-27 14:45:00点击次数:509次字号:T|T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保定市贝蒂斯风电配套设备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保定市竞秀区江城乡西队村

联系人:杨保忠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保定市贝蒂斯风电配套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简介:保定市贝蒂斯风电配套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6月,法人徐春福,注册资本600万元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人员:张宝君;现场调查时间:2015629
2
、采样人员:王铁、温静娟;采样时间:201571日至201573
3
、检测人员:杨芳、刘建宏、王铁、温静娟;检测时间:201571日至201576
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钱弈鸣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玻璃钢粉尘-总尘、玻璃棉粉尘-总尘、其他粉尘-总尘、游离二氧化硅;
化学有害因素:苯乙烯;
物理因素:噪声。
2
、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玻璃钢粉尘-总尘、玻璃棉粉尘-总尘、其他粉尘-总尘、游离二氧化硅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规定。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苯乙烯的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规定。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噪声的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 :物理因素 》(GBZ 2.22007)的规定。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该公司选址及布局合理,流程顺畅,生产工艺成熟、稳定,机械化、密闭化程度高,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合理可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经按本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补充完善后,符合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该公司的化学有害因素苯乙烯、噪声、其他粉尘、玻璃钢粉尘、玻璃棉粉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该公司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正常生产时能保护大多数生产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但职业病的发病具有隐匿性、长期性及个体差异性,企业应重点加强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职业卫生管理,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经过对该公司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分析、评价,企业存在一些不符合项。经整改后,该公司总体布局、设备布局、生产工艺、防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均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要求。

建议

1企业应按照《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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