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新型节能窗木索生产及实验检测项目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高碑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58号 |
联系人 |
董硕 |
用人单位或项目简介: |
|||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徐卫华、郑发达;2019.8.20 |
|||
现场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时间:不涉及 |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不涉及 |
|||
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陪同人:董硕 |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手传振动、高温、工频电场; 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木粉尘、铝合金粉尘。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按照《目录》分类为一般或较重的建设项目凡产生或可能产生本通知第一条所列严重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10人以上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应确定为严重。”拟建项目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明显区别,使用的原材料中有木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木粉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木粉尘为GBZ2.1-2007所列确认人类致癌物( G1类),且接触人数在10人以上,因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应确定为严重。 综合分析拟建项目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工作人员暴露方式、接触时间、接触水平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健康危害、理化特性等,整体确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 (2)现场设备维修过程中,应使用氮气等其他气体清扫彻底后方可进行管道的更换或焊接作业,以免管道内有残留天然气而引起硫化氢中毒或爆炸事故。 (3)项目建成后试运行阶段,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控制效果评价。 (4)拟建项目生产工艺与设备若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评价。 (5)木铝厂、铝包木一厂、木窗K1、K2车间/备料车间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木粉尘,为涉爆性粉尘,在产生木粉尘岗位设置是除尘设施,应选用具有防暴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