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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鹏昌源石油产品有限公司3万吨储油中转库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更新时间:2019-08-05 11:09:50点击次数:379次字号:T|T
 

用人单位名称

沧州鹏昌源石油产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3万吨储油中转库改建项目

地理位置

南大港管理区

联系人

陈国栋

用人单位简介:
该公司定员9人,规模42800m3沥青储罐(其中2座停用),10700m3沥青储罐,5400m3燃料油储罐,5800m3燃料油储罐,以及配套的装车泵、卸车泵、装车台、鹤管、油气回收装置

现场调查人员:魏立、王晨池;调查时间:2018812

现场采样人员王宝山、李宁、宫天雄、张文景;采样时间:2019211-2019216日;

检测人员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油沥青、溶剂汽油、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噪声检测结果: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噪声强度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项目属于“石油及制品批发”(5162)。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关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分类,根据拟建项目接害人数,判定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均为“较重”。

该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合理;辅助用室设置齐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应急救援措施可以应对突发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均控制在相应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本次体检未发现职业病病人,表明该项目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可行,项目正式生产后可以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