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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中昊石化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9-02-25 13:52:29点击次数:298次字号:T|T
 

用人单位名称

高阳县中昊石化加油站

项目名称

高阳县中昊石化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地理位置

高阳县庞口镇边庞公路西侧

联系人

翟小博

用人单位简介:
该公司定员8人,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销售工作,主要工艺包括卸油、加油。

现场调查人员:刘占江、赵向阳;调查时间:2018918日;

现场采样人员:宫天雄、关鑫;采样时间:2018118-1110日;

检测人员:朱颖;检测时间:2018118-1110

用人单位陪同人:翟小博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
检测结果:
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的浓度均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判断,高阳县中昊石化加油站行业分类属于零售业。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没有关于“零售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该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中有高毒物品苯。岗位定员为5人。作业环境为敞开式作业,通风比较好。判定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
(1)
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工人防毒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对毒物的防治知识的认知。工人在毒物作业环境中作业时,要按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 针对加油员加油过程中接触的高温、低温,加油站应做好防护措施。

(3) 该加油站油罐属于密闭设备,在进行维护或大修时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密闭空间作业时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要求进行,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 储罐清理时,清罐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防护。

(5)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6) 应按照《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7)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619号)中的规定,给予女工特殊照顾,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8)待河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系统升级完成后,进行职业卫生危害申报。

9)该加油站加油员为7人,本次体检为4人,加油站应尽快安排其余3名未体检加油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