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信息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业绩信息 > 正文

保定陆昌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8-08-14 14:18:00点击次数:347次字号:T|T
 

用人单位名称

保定陆昌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地理位置

保定市满城区南韩村镇尹固村

联系人

谷彦改

用人单位简介:
该公司定员19人,主要制造销售水泥电杆。

现场调查人员:赵向阳、刘占江;调查时间:20161110

现场采样人员:王晨池、吕少彬;采样时间:20161111-13

检测人员:王晨池、吕少彬;检测时间:20161111-15

用人单位陪同人:谷彦改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锰;
粉尘:其他粉尘-总尘、电焊烟尘-总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
检测结果:
依据检测结果,保定陆昌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的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锰的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规定;其他粉尘-总尘、电焊烟尘-总尘符合《工作场空气中粉尘测定 1部分 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的规定;矽尘-呼尘浓度不符合《工作场空气中粉尘测定 2部分 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2007)的规定;矽尘-总尘浓度不符合《工作场空气中粉尘测定 1部分 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的规定;噪声的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公司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业(代码3021)。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对该公司现场检查、综合分析,提出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建议:

按规定对新入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进行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同时检查项目按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查。本批次体检人数较少,应妥善安排生产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做到全员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规定进行复查后进行妥善安置。对患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要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培训应保留培训记录。

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确保生产时正常开启。

按标准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教育职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建议该公司对上料机和搅拌机采取隔离密闭措施,减少粉尘的逸散,降低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同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建议该公司在上料机和搅拌机运行时采取湿式降尘措施,捕捉空气中的粉尘颗粒,减少空气中悬浮的粉尘量。

建议该公司调整装料岗位和搅拌岗位作业人员的安排,缩短作业人员的接触粉尘和噪声的时间。

(编辑:admin)